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构建黄河流域司法保护新格局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中,坚持惩罚、调处、修复、预防一体推进,恢复性审判执行与社会化综合社会治理有机结合,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对涉及黄河、大运河、海河重点水域的案件分别由东阿、临清、阳谷法院集中管辖,景阳冈森林公园、东阿水源保护区等14处重点生态区域内的环资案件由8处人民法庭集中审理。抽调36名法官专职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将涉及环资保护的63个案由统一归口环资审判部门审理,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机构、人员、案件三到位的目标。
强化系统保护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全市建立8处生态修复基地,探索实行“劳务代偿”“增殖放流”“补种复绿”“巡河守护”等责任承担方式。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221件,判处罚金、环境修复赔偿金69.23万元,追究刑事责任18人。
密切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生态环境等9家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8项工作机制,邀请70余人参与座谈、法官沙龙等活动,与位山灌区建立“法润灌区”司法协作机制,实现行业监管与司法审判的强强联合。
建立院校共建制度,与聊城大学建立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聘请山东大学2名教授为顾问,协助设计编制生态修复作业和修复措施,开展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讨和培训,进一步提升生态司法保护能力。
(王希玉 陈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