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快公共机构低碳转型
本报讯 (记者 叶晨雯) 10月13日上午,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云忠介绍了我市编制《公共机构绿色办公指南》《党政机关绿色食堂建设指南》《党政机关绿色物业建设指南》《党政机关会务服务规范》四项地方标准的情况。
四项标准是基于对机关事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的思考把握和对我市机关事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的,旨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标准体系,为深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科学实用的技术支撑,填补我市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化空白,将为我市完善机关事务治理体系、释放机关事务治理效能提供有效支撑。
《公共机构绿色办公指南》适用于聊城市各级公共机构。标准一方面要求各类公共机构按照山东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进行能源消费量化管理。另一方面,从绿色采购、节约用地、节约用品等12个方面细化了绿色办公要求,为公共机构规范节能行为明确了技术指标。该标准是省内第一个以公共机构为适用主体、以办公行为的规范节约为焦点、对办公体系要求进行全面阐释解读、提出具体目标指引的地方标准。
《党政机关绿色物业建设指南》适用于聊城市各级党政机关。标准强调党政机关和物业服务公司的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突出“绿色”服务管理和节能低碳运行,引导党政机关物业服务管理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变。该标准首次提出“绿色物业建设”的概念,创新性将节能目标管理、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要求融入物业服务管理体系,将成为提升我市党政机关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支撑。
《党政机关绿色食堂建设指南》适用于聊城市设有食堂的各级党政机关。标准从建筑设施与布局、能源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为党政机关加强食堂节约管理、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技术规范。该标准在总结实践经验、借鉴成功案例的基础上,融入了国家和山东省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引入了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与通报制度的相关规定。
《党政机关会务服务规范》适用于聊城市各级党政机关。标准从会务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及内容等七个方面,对党政机关会议预定、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整理、卫生防疫等各环节具体流程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将“节约、绿色、环保、安全、保密”理念和“五常管理法”,融入具体规范中,填补了我市会务服务方面地方标准的空白,对整体提升全市党政机关会议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