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 (记者 李政哲) 12月14日,市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市政协主席曾晓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文强到会通报有关情况,市政协副主席张同奇、程继峰,市政协秘书长周文明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二十大精神和中共聊城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围绕“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促进城乡生态保护”进行了专题协商议政,安排了大会发言和分组讨论。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四届聊城市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促进城乡生态保护”的调研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四届聊城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和政协第十四届聊城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日程,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常委轮值名单,各组召集人名单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等有关事项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指出,中共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市政协各级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五个牢牢把握”的要求,深刻领会中共二十大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大会的鲜明主题、精神实质和战略部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共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中共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为动力,锚定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六个新聊城”建设,紧扣改革发展重点、社会治理难点、群众关注焦点,广泛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活动,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聊城建设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