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减免罚金7600余万元
我市群众受益785项“免罚轻罚”
本报讯 (记者 苑莘) “前几天大雾的时候开车压到实线了,申诉之后没有被罚,真是太人性化了。”12月18日,莘县市民王涛对我市的“免罚轻罚”措施赞不绝口。
12月上旬,一场大雾突如其来,给机动车驾驶员带来了不小的困扰。我市交警部门出台措施,明确规定因大雾极端恶劣天气导致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无法识别、视线不良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这样的措施出台后,引来群众一片叫好。记者从司法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措施,减轻了群众压力。截至目前,全市落实“不予处罚”案件37.27万件,涉及不处罚金额7060.26万元,受益市场主体31.94万个;“减轻处罚”案件262件,涉及减轻处罚金额576.85万元,受益市场主体275个。
我市司法部门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聊城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进行动态调整,并进行审核汇总。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聊城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3.0版》,涉及41个执法领域785项“免罚轻罚”,覆盖我市所有执法领域,较2021年的29个领域439项,新增12个领域381项,因法律修订、执法权限等原因删除3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