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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本报讯 (记者 夏旭光) 1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佰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位山灌区管理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月莲,市位山灌区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杨玉广介绍《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位山灌区是全国第五大灌区、黄河第二大灌区、山东第一大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40万亩,占聊城总耕地面积的65%。担负着聊城热电厂、发电厂等骨干工业企业用水,沿线居民生活饮用水,东昌湖、徒骇河、古运河等主要河湖水系生态环境补水,以及向河北雄安新区引黄入冀补淀、向华北地下水超采区补给水源等跨流域调水任务,为我市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水源支撑作用,成为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目前灌区也存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分级负责边界模糊、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决策部署,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推进全市引黄灌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高层次需要,我市出台了《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位山灌区管理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2023-01-12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24144.html 1 《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