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扬雷锋精神 传递法治力量
——莘县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 本报记者 苑莘
本报通讯员 王德卫
天气渐暖,3月5日,莘县农村法律顾问刘春法、田广记等一行人来到该县妹冢镇程庄村程某文家中。刘春法亲切地问:“去年给你和程某某调解的事怎么样了?他反悔了吗?”程某文说:“没有,他履行协议了。真是多亏你们帮助解决,太感谢你们了!”程某文边说边拉着刘春法与田广记往屋里拽。
十多年前,程某兴向邻居程某文赊购了一批水泥柱,其子程某某打了一张欠条。碍于情面,程某文一直没有讨要这笔钱,前不久程某兴突然去世,程某文拿着欠条来找程某某,程某某却不承认欠这些钱。程某文无奈之下只好求助法律顾问,在法律援助服务站刘春法与田广记的调解下,要回了这笔钱。
像刘春法、田广记这样的人民调解员,在莘县还有许多,他们坚守在全县各镇街,为人们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学雷锋纪念日前夕,俎店司法所所长韩延东早早组织司法所干警、法律顾问、“正义之心”志愿者组成“雷锋精神服务队”,走进镇驻地主要街道,向来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法律援助的有关知识。“为了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我们自觉成立服务队,定期走进农村、社区、养老院、学校等地,为他们送去便捷的法律服务,我们会一直努力,当好新时代雷锋传人!”韩延东说。
在莘县,活跃着70余支“正义之心”志愿服务队,他们中有机关干部、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五老”、“两代表一委员”等,他们统一身着红马甲,佩戴标识,定期到全县各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地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合法性意见建议等专业性志愿服务,将雷锋精神传递到大街小巷。在聊城市发布的2023年度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十佳”先进典型名单上,莘县“正义之心”志愿服务项目被评为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我们将进一步整合队伍资源,丰富品牌内涵,全力打响‘正义之心’志愿服务品牌,让雷锋精神激励我们永远积极向上、无私奉献!”莘县司法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刘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