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两集体三个人获团中央表彰
本报讯 (记者 林金彦) 4月26日,记者从团市委获悉,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我市2个集体、3名个人受到团中央表彰。
近日,共青团中央作出表彰决定,授予296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389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481名同志(含追授1名)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342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其中,聊城市2个集体、3名个人受到团中央表彰。临清市烟店镇团委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茌平区菜屯镇南海子村团支部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山东泽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泽群、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王江莘荣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团委副书记陈丽潇获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