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应克服六种心态
■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张延栋 郭玉娟
安全生产工作关系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基础。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不良的心态,这些心态不仅影响工作成效,更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我们应该积极克服这些不良心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要克服形式主义,做踏实履职的行动者。有些同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可能会把工作上的指导和安排当作一种形式,不去深入思考和实践。这种心态会导致只做表面工作,而忽略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对待每一个工作任务,不仅仅是打卡、填表、报数据等形式上的行为,更要在行动上落实到位。我们需要深入了解每一项工作的本质和意义,了解不同岗位之间的联系和协作关系,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实现目标的真正落地。
二要克服主观主义,做客观务实的决策者。在安全工作中,习惯性“三违”、凭主观判断,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许多人自以为老资格、经验丰富,对操作规程了如指掌,习惯用经验替代管理制度,但是现场的情况往往具有突发性和突变性,凭经验办事,盲目指挥,到头来害人又害己。为了克服主观主义的影响,我们应该更加注重科学实践,充分发挥团队的集体智慧和创造力,全面提升整个安全生产体系的水平和能力。同时,还应该树立正确、科学的安全观念,深入实际、审慎决策,把自己融入到整个安全生产大环境中,共同参与和促进安全工作的持续发展。尤其是将专业技能与实际操作紧密结合,通过各种形式的训练和演练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形成系统的安全思维模式,真正克服主观主义带来的障碍。
三要克服侥幸心理,做危机意识的警醒者。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许多工作人员常常会产生“这点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一直很小心,不会出事”等侥幸心理,忽视了工作中的隐患与风险,缺乏危机意识,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无数事实证明,每一次安全生产事故,都是几十次甚至上百次的未遂事故所诱发的结果。因此,必须杜绝侥幸心理,要常怀敬畏之心,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来抓安全生产工作。“生命不能重来,安全不能等待”,对待安全生产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谨慎,这是一种态度,更是对生命的尊重。要彻底抛弃“侥幸”二字,时刻敲响安全警钟,永远牢记“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
四要克服惰性心理,做积极进取的践行者。惰性是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现象,是人在某种环境和某种消极心态的支配下,产生的一种懈怠、懒惰的思想和行为。受这种心理现象的支配,人们做任何事都拖沓、“懒”于去想、去做,或者逃避,甚至置之不理。有时能发现问题却不愿动脑筋想办法解决问题,极易导致一些意外事件的发生。因此,我们应该时刻保持逐项认真检查的心态,做到安全常态化,使工作流程和安全防范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要克服旁观心态,做全程参与的实践者。有些同志可能会有安全生产工作不是自己负责的区域或与自己无关的想法,因此忽略了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这种心态会导致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六要克服悲观心态,做信心坚定的推动者。有些同志可能认为安全事故不可避免,准备工作再充分,也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我们应该认识到,虽然安全事故不能完全避免,但通过科学有序的安全管理和综合防范措施,可以将发生事故的概率大大降低,甚至可以避免发生。对于存在潜在安全风险的工种或操作程序,我们可以通过科学技术的手段和标准的操作流程,降低事故的风险。
总之,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只有保持谦虚、认真、坚定的态度,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戒惧心对待工作,摒除以上六种不良心态,才能做到安全工作的实际落实,才能为生产、生活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