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人民法院

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报讯 (通讯员 田成浩) 7月4日,冠县法院冠城镇人民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快速办理了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让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周女士有了安全感。这也是2022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该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首例案件。

冠城镇人民法庭接收到申请材料后,开启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开展走访调查,全面审查周女士向法庭提交的公安机关受案回执、医院检查单等证据材料,经审查后认为周女士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冠城镇人民法庭在12个小时之内作出裁定,并将保护令及时送达当事人及县妇联、当事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

冠城镇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依法保护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同促进平安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与妇联、民政、公安机关等单位沟通配合,完善工作机制,为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家庭关系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23-07-14 冠县人民法院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34931.html 1 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