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姜传政同志辞去聊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1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3年8月10日表决通过,决定:

接受姜传政同志辞去聊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2023-08-11 2023年8月1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36876.html 1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姜传政同志辞去聊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