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第9号总河长令

统筹推动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记者 夏旭光) 8月17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贾相云对第9号总河长令《关于统筹推动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进行了介绍解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扎实推进河湖长制落实,成功应对近两年的汛情“大考”,解决了一批长期以来侵占破坏河湖的“老大难”问题,水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河湖面貌持续向好,“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正逐步实现。为进一步发挥好河湖长制制度优势,市河长办提请市委书记李长萍和市长张百顺共同签发了“聊城市第9号总河长令”,通过4个方面12条具体内容,着力解决制约河湖安全健康的深层次问题,统筹推动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

我市将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压实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责任,聚焦水岸同治,坚持管好“盛水的盆”、护好“盆中的水”。河湖长要强化巡查督促,定期开展巡河湖,确保河湖情况了然于胸;定期调度河湖管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既要跟踪督办“一河(湖)一策”整治任务落实,又要督促“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强化问题导向,经常调度水域岸线管护、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防汛备汛等工作,主动研究解决涉及的具体困难、重大问题。河湖长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区域间和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的同向协作,联防联控;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九龙”共治,最大化发挥治理和管护效能。用好督查激励机制,对河湖长履职评价不合格的,视情约谈提醒或问责。

盯紧抓实河湖管理年度重点任务,推动实现河湖保护治理管理目标统一、任务协同、措施衔接、行动同步。高质量完成河湖健康评价任务,为指导“一河(湖)一策”提供靶向整治依据。持续加大岸线管控力度,严格落实河湖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抓牢“一河(湖)一策”阶段整治目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既定推进计划和常态化规范化“清四乱”三项工作,进一步清除妨碍河道行洪和影响水生态安全的河湖问题。以打造全区域、整流域幸福河湖为目标,深入开展好创建省级示范标准为引领的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抓住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和山东省市级现代水网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健全完善水资源调配体系、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水生态保护体系、智慧化水网体系“四个体系”,加快构建聊城现代水网,确保完成年内水利投资40亿元以上既定建设任务,加快实施徒骇河、马颊河、金堤河、漳卫河等骨干河道及中小河流50.1公里治理,深入开展现代水网示范区创建活动,打造市级水网建设样板。

持续夯实河湖长制工作基础,开展好河湖名录核准,结合河湖划界中发现的与实际不符或已发生明显变化的实际情况合理进行增减。进一步复核划界成果,彻底纠正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中的人为降低划界标准、收窄岸线管理范围,故意避让村镇、农田、基础设施等问题。根据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结合河湖治理后岸线空间变化情况,及时对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进行调整优化。加力推进数字河湖建设,加大市县两级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互通、融合,加快推进涉河湖数据集成和信息共享,着力提升河湖监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2023-08-18 统筹推动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37273.html 1 我市发布第9号总河长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