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1215家食品生产企业配备食品安全员
本报讯 (记者 岳耀军) 9月11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我市积极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1215家食品生产企业配备了食品安全员。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总局要求,指导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截至目前,87家食品生产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1215家食品生产企业配备食品安全员。
我市开展重点品种企业专项整治,先后对食糖、食用植物油、糕点、豆制品、大米、乳粉掺杂使假、桶装饮用水等进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建立风险管控清单,严格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严防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持续推进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626家次,责令整改74家次,立案查处16家,罚没金额16.75万元;检查肉制品小作坊1061家次,责令整改85家次,立案查处11家,罚没金额6.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