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城镇住房困难群众提供住房保障

今年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9套

本报讯 (记者 朱海波) 9月18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政策快享”服务平台为抓手,上线了《聊城市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关于加快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关于支持居民改善住房合理需求的意见》等政策,并以四大举措对城镇住房困难群众提供住房保障。

提供公租房保障。包括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保障两种形式。今年,国家(省)下达我市公租房补贴发放任务199户,1—8月份,为290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了公租房补贴,提前超额完成补贴发放任务。

提供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主要面向2021年1月1日以后,在当地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的新就业无房职工。2022年,为367名符合条件的无房职工发放新就业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109万元。1—8月份,为519名无房职工发放新就业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181.8万元。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到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报。

筹集建设人才住房。2022年,全市已筹集人才住房2140套(间),其中可分配使用房源1654套(间),2023年,新筹集人才住房1229套(间),各类人才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2年12月,我市出台了《聊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为在我市工作,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的青年人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收入门槛,房租低于市场租金,有效缓解青年人住房压力。2023年,我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9套。

2023-09-19 今年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9套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38966.html 1 我市对城镇住房困难群众提供住房保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