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企业修复信用661条
本报讯 (记者 苑莘) 记者9月24日从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市强化信用修复工作,加强对企业申报的业务指导,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帮助企业“应修尽修、应修早修”,今年已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661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期间,会使其在财政资金补贴、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评先评优等领域受到一定限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聊城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实施方案》(修订版)。方案指出,行政处罚机关在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终结前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告知失信危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时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达到信用修复主动申请时限时提醒及时进行信用修复申请,建立了“一处罚 三告知”主动告知机制。
我市坚持“企业有所需、政府有所应、改革有所为”,解决失信企业信用修复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多方面拓展信用修复宣传渠道,利用座谈会、专题培训、“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宣传途径,向企业普及信用修复知识,创建了“1100”日清信用修复工作机制(信用修复一网通办、问题反馈一键送达、全程办理零跑腿、修复初审日清零)。这些举措,保障了失信市场主体第一时间了解信用修复政策,激发失信主体诚实守信意愿,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引导失信主体“应修尽修、应修早修”,最大限度方便企业提请信用修复,充分释放了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