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年·新生
■ 本报记者 王军豪
1月1日,新年的阳光洒在身上,刘甲(化名)回到了久别的家中。
对于刘甲来说,这次回家,心里充满期待,家的温暖,家的味道,已经离他太久。同时,他的心里也是忐忑不安的。家人能不能重新接受他,能不能原谅他,是压在他心头的一块大石头。
刘甲因一时冲动犯下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在德州监狱服刑。刘甲刑满释放后,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东昌府区司法局古楼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德州监狱干警相互配合、无缝对接,成功将刘甲接回。
其实,在接回刘甲之前,古楼司法所就已经制定好了关于他的帮扶计划。“我们根据刘甲的服刑情况和家庭情况,专门研究制定了帮扶计划,确保刘甲回归社会后可正常生活,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古楼司法所所长梁晓说。此外,他们还耐心做通了刘甲父亲的思想工作。
刘甲入狱前与父亲的关系就很紧张,他的违法犯罪行为更是令父亲失望透顶。“就当我没有这个孩子,他愿去哪儿就去哪儿,别回家就行。”去年年底,得知刘甲即将刑满释放,父亲仍然无法原谅他。“您可不能这样想,孩子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今后的路还很长。他在狱中也积极改造,现在有了重新做人的机会,如果家人不接纳他,社会怎么能接纳他?这样下去,他的一辈子就彻底毁了。”梁晓说。通过古楼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劝说和宣讲安置帮教政策,刘甲的父亲终于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同意让孩子回家。
接回刘甲后,古楼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他进行安置帮教管理,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将刘甲送回家中。
站在家门口,刘甲手足无措,曾经熟悉的家门对他来说却如一道关口。古楼司法所工作人员庞蒙看出了刘甲的窘迫,便鼓励他:“你的父亲已经同意让你回家了,只要你今后好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不仅家人会接纳你,社会也会善待你。”
刘甲迈进了家门,与父亲四目相对,两人一时谁也没有说话。停了一会儿,刘甲的父亲慢慢地说:“回来就好,违法犯罪的后果你都尝到了,以后一定要好好做人。”刘甲听出了父亲话语中的不满与期望,连忙说:“我错了,我今后一定听话,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至此,一家人终于团聚,在新年的第一天,刘甲也迎来了新生。
东昌府区把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此外,东昌府区还通过亲情化帮教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帮扶活动,促进刑满释放人员真正融入社会,并回报社会。“对于走出高墙,处于人生十字路口的刑满释放人员,我们通过人性化关怀,助力他们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东昌府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忠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