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联络员解“难”记
■ 本报通讯员 杨兆峰
1月5日上午,高唐县三十里铺镇囤庄村某企业门前,来往运货车辆、洽谈业务车辆来来往往,曾经悬在企业门口上方折断倾斜的通信杆已经被更换。从这里经过时,这是高唐县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杜方鑫向笔者讲述了自己和这根通信杆的故事。
“2022年10月,我接到这个企业经理的电话,称他们门前的通信杆被折断,已朝门口倾斜,担心出现事故。我赶紧来到现场,发现通信杆在距离地面70厘米处折断,靠上面的电缆牵拉着,随时有电缆断裂、通信杆倒地伤人损车的可能。”杜方鑫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经实地走访,杜方鑫向高唐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这起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信息。
高唐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实地收集该通信杆损坏情况的证据,确定并联系了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相关行政部门,及时进行了更换。
“‘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与基层群众广泛接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被及时移送到检察机关,经检察机关监督解决,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三十里铺镇党委副书记房山山介绍。截至目前,高唐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发挥检察职能,协助解决了三十里铺镇的河道污染、桥梁损坏、英烈保护等难题,并化解了6起矛盾纠纷。
联席会议找召开不久,相关行政部门就更换了通信杆,设置了保护措施,并再次启动清理城乡废旧通信杆专项活动,将存在安全隐患的通信杆全部更换。
据了解,2022年6月底,高唐县人民检察院从县人大代表中优选14名熟悉“三农”工作的涉农企业家、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
为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熟悉乡情民意、与群众沟通便捷的优势,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高唐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常态化联络机制(试行)》《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参与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制度(试行)》《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与检察各部门联络对接办法》等制度,为联络员深度参与检察司法办案,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奠定了制度依据。“我院主动邀请联络员协助检察官参与相关案件的现场勘察和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参与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会、民事监督案件调解和检察监督案件回访等,常态化支持监督检察司法办案,增强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透明度。”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爽表示。
截至目前,联络员共参与拟作不起诉等案件公开听证49次,参与公益诉讼等案件调查核实18件,参与化解案件矛盾纠纷23件。此外,还结合办案,深入分析案发特点,查找根源,提出对策,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踪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下一步,该院将完善“检察官+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网格员”等配套机制,让社情民意反映更加畅通,法律监督效果更接地气,群众的笑容更加灿然,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