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莘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辅警虞天(右)将手提包交还失主董先生手中。 当日上午10时许,虞天在莘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大厅服务窗口座椅旁边发现有一个黑色手提包。为了尽快找到失主,虞天在同事的监督下打开了手提包,查看是否有失主的联系方式。通过包内的身份证,虞天第一时间与失主取得联系。当日15时许,失主董先生来到莘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虞天及同事核实确认后,将手提包归还了失主。 ■ 本报通讯员 冯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