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检察护企”服务民营经济

本报讯 (记者 林晨 刘志耀) 3月14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开展‘检察护企’,服务民营经济”主题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祁卫东介绍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情况,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姜澜发布了聊城市检察机关第一批“检察护企”典型案例。

祁卫东介绍,“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主要围绕打造一个品牌,建设一个中心,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系列工作。即要打造“检察护企”特色品牌,联合市工商联等单位建立“聊城市企检服务中心”,并以该中心为平台开展主要工作。在上市公司、重点企业建立“检察服务站”,选取熟悉涉企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法规的检察官,担任“检察法治服务专员、检察官顾问”。进一步拓展“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概念和服务范围,加强与中小微企业的联系。“走出去”是指开展“问需于企·检护企航”主题调研活动,“请进来”是指开展“两河明珠·检护企航”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这两个系列活动,对全市113个省重点项目、287个市重点项目、1918家规上工业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做到全覆盖,让更多企业了解检察工作,了解检察职能对企业长期稳定可靠发展所能提供的帮助。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主要部署安排分为3个阶段。行动部署阶段。市检察院已制定下发工作细则,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对全市“检察护企”专项工作进行统筹部署。深入推进阶段。开展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拟在专项活动开展较好的基层检察院召开两次现场会,拟对专项活动开展三次督导指导。总结宣传阶段。总结宣传贯穿活动的全过程,其间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项新闻宣传等方式持续宣传,并于6月开展中期评估,11月底进行全面评估;10月组织“检察护企”优秀案例、优秀事例、优秀品牌“三优”评选活动。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秉持“每一个检察院、每一个检察人、每一个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将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在落实平等保护司法政策、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保护企业家干事创业等方面用心用力,办理了一批高质效涉企案件。本次发布会选取了四个案例向社会公布,分别为临清市S公司等单位、张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上诉改判案;山东X有限公司等假冒注册商标案;史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4-03-15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47036.html 1 我市开展“检察护企”服务民营经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