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在线扣划,高唐县人民法院——

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

■ 本报通讯员 赵衍静

“法院的办案模式真是太好了,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把纠纷解决了,而且还零成本,省时省钱又省心。150多万元对于我们公司发展至关重要,感谢法院为我们排忧解难。”4月6日,高唐县某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2021年8月至2023年7月,被告山东某集团有限公司在两个项目施工阶段两次在原告高唐县某建材有限公司处赊购300余万元的货物,并租赁了两个砂浆罐。经催要,被告偿付原告部分款项后仍欠其货款150余万元。后原告就剩余欠款多次向被告催要未果,遂诉至高唐县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后,指导法官王昭静和特邀人民调解员侯洪杰第一时间了解具体案情,考虑到案件事实比较清楚,遂与双方沟通联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从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助企护航、促进合作共赢角度出发,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释法明理,另一方面深入分析利弊,促成调解,达成共赢。在他们耐心细致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山东某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欠货款一次性全部付清,并将两个砂浆罐腾空,在限期内交还原告高唐县某建材有限公司。

调解协议达成后,法官向当事人讲解了司法确认的相关知识。“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已经确认的调解协议与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无须交纳诉讼费用。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法官耐心解释后,当事人双方当即申请了司法确认。

根据双方申请,法官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并于当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为调解协议再上一份安全保险。

为彻底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打通护企“最后一公里”,法官第一时间将被告的账户予以解封,将涉案款项划拨并过付给原告。

诉前阶段的无缝对接,让这起涉企纠纷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

高唐县人民法院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在线扣划”模式,加速了涉企矛盾纠纷快速化解,营造了更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能动司法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

2024-04-10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在线扣划,高唐县人民法院——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48429.html 1 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