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征集时间为7月8日至7月22日
本报讯 (记者 刘亚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聊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7月8日,我市发布了“关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计划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在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记者了解到,此次征集房源的时间为7月8日至7月22日,征集范围为聊城市主城区、茌平区、临清市、冠县、莘县、阳谷县、东阿县、高唐县行政区域内已建成存量商品房项目。房源需满足多项条件:房源所属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房源为单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及以下的公寓、商业办公;房源权属清晰且可交易;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或整院。相关单位需提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项目建设手续及平面布置图、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参与征集房源信息表等材料参与征集。
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有利于推动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市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坚持以需定购,准确摸清需求,细致摸排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提前锁定保障性住房需求,做到收购主体规范、收购过程规范、配售配租规范,确保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户型面积合适、价格合适、位置合适。
今年以来,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推进顺利,2024年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筹集279套,截至6月底,已开工95套,开工率达到34%。2024年,我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计划发放609户,截至6月底,发放租赁补贴1135户,完成率18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