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全市法院强化审判工作纪实
■ 林金彦 王希玉
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牢牢把握“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核心指标持续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在去年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综合评估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整体工作跨入全省第一方阵。
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平安聊城、法治聊城建设,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全市法院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聊城建设,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310件,判处罪犯4150人,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18人。其中,审结“两抢一盗”、电信金融诈骗、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肇事等事关群众人身财产权益案件1489件。
全市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出台12项配套措施,加大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全市法院共审结涉企纠纷3.19万件,标的额403亿元;主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健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审结破产案件17件;主动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综合采取活封活扣“放水养鱼”、促成银企和解、分期履行等方式,妥善处理企业互联互保债务问题,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改革,健全完善知名品牌司法保护机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76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品牌城市建设。
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托家事纠纷化解中心、劳动争议诉调对接中心、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等,加强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人格尊严、生活幸福等方面的司法保护,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树立新时代文明风尚,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8147件,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41.77%,大量矛盾纠纷以和谐方式解决。
全市法院把解决执行难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全市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房地产办证腾退专项清理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凌晨行动”,不断强化执行威慑、网络查控、失信惩戒等机制,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30814件,执行到位金额128.9亿元,实际执结率70.39%,位居全省第2,终本率20.14%,正向排名居全省第2,实际执行到位率44.9%,位居全省第3。
提升审判质效,守护为民初心。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成立少年法庭,护航青少年成长;创新环资审判机制,守护全市高质量发展司法底色;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一系列改革创新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护佑少年健康成长
近年来,全市法院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全省率先实现少年法庭全覆盖,推行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经验做法被写入今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
2021年伊始,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全市少年法庭揭牌仪式,两级法院全部挂牌少年法庭。其中,茌平区人民法院采用原城镇法庭的编制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并全部配备专业审判团队专门审理涉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现了少年审判专案专审,体现了少年法庭机构专业化、审判专业化、队伍专业化的特点。目前,全市法院系统共有少审法官23人、法官助理11人、书记员29人,受案范围涵盖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等刑事案件和涉未成年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等民事案件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案件。
少年法庭设立后,为响应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进一步打造“品质过硬、群众公认”的山东少年法庭工作品牌的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少年审判庭通过开展主题宣讲、青少年模拟法庭、发布典型案例、法治进校园、参观法庭等方式,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及其家长、教育工作者的法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2021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6次,受教师生、家长5000余人,邀请东关民族小学学生到法院参观;积极开展“两法佑少年 送法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送法进社区、进乡村;少审法官参与聊城市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筹备及评审工作,到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周末说法”栏目宣传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2021年12月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入选聊城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
各基层法院共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29次,受教师生、家长13000余人次;开展模拟法庭2次、法院开放日活动2次。其中,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0日发出了全省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司法保护蓝天碧水
2021年3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毁坏基本农田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王某某、路某某等17名被告对毁坏的耕地限期复垦修复或承担土地复垦费。这是全市法院判决的首例耕地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该案的判决对农村存在的毁坏耕地、乱占耕地等违法现象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作用。
近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努力为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为创新环资审判机制,夯实环资审判基础,全市法院打破区域限制,建立分流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新机制;打破内部专业分工,建立“三合一”审判新机制;打破单一审判体系,构建环资审判体系新布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根据全市河流众多的特点,明确了重点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案件跨县(市、区)集中管辖机制,同时,指导各基层法院在辖区森林、河流、化工园区等重点生态区域建立巡回法庭和司法修复基地,努力实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的效果。
审判实践中,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司法制度、最严密的环境保护法治理念,持续加大对环境污染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公开、从快、从严审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加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为生态聊城建设贡献了法院力量。
此外,全市两级法院注重加强环资审判规律研究和案例总结分析,指导环资审判实践。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某生化科技公司袁某、杨某环境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2020年度“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的案例已连续四年入选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021年8月18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莘县东鲁街道村民徐某某等26人诉莘县人民政府占用土地纠纷案件。莘县人民政府、部分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一把手”等20余人到场参加庭审观摩。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的一个缩影。
市委多次强调“法治环境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建设法治社会,必须首先建设法治政府”,并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3月18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年度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要达到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全覆盖。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市两级法院积极推动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能力,健全完善庭前督促、庭审观摩、定期通报、综合考核等制度,切实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自2019年11月起,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各县(市、区)政府“一把手”带头出庭应诉,实现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人民群众“告官能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
市中级人民法院还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和谐化解,在全国首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和行政机关负责人调解室“双调合一”,诉前成功化解多起群体性行政纠纷,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极迈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延杰表示,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系统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踔厉奋发、笃行不怠,锚定争创一流,笃志走在前列,努力推动新时代聊城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团结奋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聊城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