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物业小案” 服务“民生大业”

——聊城仲裁委深入化解涉物业类案件纠纷

■ 本报通讯员 叶淼鑫

物业服务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物业纠纷标的额虽然较小,但关乎居民生活福祉。今年以来,聊城仲裁委在处理物业纠纷案件中,秉承“小案精办促和谐”的理念,围绕高质量、好效果的工作主线,深入化解涉物业类案件纠纷,取得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三统一。

以案促和,协调业主与物业和谐共融。聊城仲裁委把调解贯穿物业仲裁办案全过程,加大“以调促和”办案力度,最大限度化解争议。在受理阶段,同一物业公司同时对大量业主提起仲裁的“同类型”案件,仲裁委先通过查阅申请材料,把脉此类案件纠纷的“堵点”“共同点”,对条件适宜的案件,组织当事人以协调会的形式沟通,有效平息大量此类纠纷。在庭审阶段,仲裁庭秉承以调代裁的原则,综合个案当事人诉求和期望值、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因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经济账、法律账入手,探寻调解的合理方案,促成双方调解。三年来,聊城仲裁委对物业纠纷调解、和解率均保持60%以上。

以案促改,督促物业改进服务质量。聊城仲裁委对个案中拖欠物业费案件,总结争议焦点,针对房屋渗水漏水、公共区域卫生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通过举证、质证方式确定下来,在庭审中向物业释明服务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督促物业改正,庭后给予物业合理期限及时整改,达成和解。同时认真梳理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后,以座谈会形式,向涉事物业公司提出了强化规范经营、改善服务质量、及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具体建议,避免后续产生更多物业纠纷,相关物业根据建议及时整改,后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以案解难,用心解决群众生活困难。聊城仲裁委引导仲裁庭办案坚守法度不忘温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仲裁的温暖。在某物业纠纷案件中,针对某业主身体残疾,还要抚养多个孩子赡养老人的家庭困难事实,仲裁庭通过协调,引导物业公司减免其物业费,双方调解成功。物业公司通过善举树立了良好的服务形象,拉近了与业主的关系,也解决了业主的实际困难。经过聊城仲裁委用心耕耘,类似成功案例不胜枚举。

以案释法,提升物业服务人员法律素养。物业纠纷部分案件的出现,是由于当事人不知法、不懂法造成的,通过仲裁秘书主动沟通普法宣传,相当比例的物业案件在答辩阶段就能“以调促和”,双方和解撤案。在庭审中,仲裁庭针对当事人法律疑难问题给予细心解答,解开了当事人的法律心结。此外,聊城仲裁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向群众发放《物业纠纷法律明白卡》《物业纠纷案例解析》等材料,努力实现“裁决一案、宣传一遍、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经过聊城仲裁委释法、裁决后,一些当事人自认为“有理”的纠纷,才知道自己“理亏”,同时也提升了物业服务人员的法律服务素养,为共建幸福社区奠定了和谐基础。

2024-09-09 ——聊城仲裁委深入化解涉物业类案件纠纷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57038.html 1 办好“物业小案” 服务“民生大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