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四届聊城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3日政协第十四届聊城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聊城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曾晓黎同志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高举旗帜、主题鲜明,总结工作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安排2025年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可行,要求常务委员会锚定“走在前、挑大梁”,团结实干,锐意进取,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聊城实践新篇章!

2025-01-14 (2025年1月13日政协第十四届聊城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63555.html 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四届聊城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