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开展住建领域历史文化资源普查
本报讯 (记者 于新贵) 记者在3月10日召开的全市住建系统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工作部署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开展全市住建领域范围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工作,重点要做好新增资源普查挖掘和已公布名录复核,建立预保护名录和档案,落实点位控制,完善名录信息档案,落实名录保护范围。
此次在已公布保护对象名录基础上,对全市住建领域范围内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深度挖掘整理,全面盘清历史文化资源家底,准确掌握历史文化资源状况,科学评估历史文化资源价值。主要包括名城内的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传统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等认定公布、设立标志牌、开展数字化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
同时,我市将完成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等相关保护规划,落实各类保护对象的保护范围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明确保护内容,重点要建立健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并纳入聊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平台信息系统有效管理。将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保护利用与城镇格局、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快形成一批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成果,丰富城乡建设内涵,打造文化标志,讲好聊城故事。
对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居住、公共、工业、农业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普查挖掘;对城镇中具备条件的传统居住区、商贸区、工业区、办公区等地区进行全面普查挖掘;对城镇中在文化、经贸、政治、军事、交通、生态环保、建筑遗产、民族特色等诸方面,凡建筑遗产、文物古迹和传统文化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民族风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辖区内存有清朝以前年代建造或在中国革命历史中有重大影响的成片历史传统建筑群等进行普查挖掘。
我市还将对已公布的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进行全面梳理核对,确定留存情况、更新名录信息档案,完成挂牌建档工作,建立保护名录。标志牌应设置在历史文化街区主要出入口和历史建筑外部醒目位置。同时,加快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开展历史建筑数字化信息采集,建立数字档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历史建筑数据库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互联互通。
全面梳理和发掘不同历史时期的历史文化遗存,尤其是将近现代、新中国成立以后、改革开放以来有代表性的建设成果纳入保护名录。丰富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内涵和类型,及时将符合标准的老厂区、老校区、老居住区等划定为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风貌区,将符合标准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居住建筑和交通、水利等工程设施等确定为历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