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冠县以案明纪筑牢防线
本报讯 (记者 张颖 通讯员 郝丽肖 刘洪鑫) “这次旁听庭审警醒自己要坚守底线原则,坚决不做‘案中人’。”3月13日,冠县崇文街道郑宋店网格党支部书记郑永伦说起此前旁听庭审的感受。
2月25日,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县监委移送的一起房屋征收领域贪污案件。冠县纪委监委抓住这一契机,组织今年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崇文街道、清泉街道和烟庄街道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旁听庭审,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近年来,冠县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搬到庭审现场,利用“反面教材”拓展延伸教育载体,不断丰富和创新警示教育的载体和方式,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选取典型案例,靶向开展警示教育,让不同对象在不同的“课堂”接受教育,有效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该县纪委还将旁听庭审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案件办案质量双提升的重要载体。通过组织旁听庭审,不断深化办案一线纪检监察干部对证据合法性的认识,规范调查取证程序,切实提升查办案件能力和工作质效。
“我们将持续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活教材’,健全分层分类警示教育机制,用身边事明纪说法。”冠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王洪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