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河边新来了护鸟人
■ 本报记者 吕晓磊 本报通讯员 程源 倪群力
5月29日,阳谷县张秋镇的运河岸边,两位志愿者正在开展生态保护宣传。
“以前不懂法,不知道那些鸟这么珍贵。”孟某举起手中的驱鸟带向围观群众演示,“保护庄稼用这个就行,千万别用粘鸟网。”他的搭档周某也深有感触地补充道:“破坏环境容易,修复起来太难了。”两人真诚的“现身说法”,让这场在运河边开展的“法治课”格外生动。
这两位志愿者来运河边护鸟,源于临清市人民法院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在该案中,黄某、刘某因非法捕猎、销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获刑,而作为购买者的孟某、周某因主观恶性较小被判处缓刑。如何让生态破坏者真正改过自新?临清法院创新推出“公益代偿”机制,让悔罪者通过环保志愿服务来弥补过错。
活动现场,临清市人民法院联合阳谷法院、环保部门及志愿者协会,通过捐赠书籍、案例讲解、实地宣传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法院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环保部门专家则介绍了当地大运河、金堤河生态保护情况。孟某、周某等志愿者与工作人员一起走上堤岸,张贴标语、发放手册,用实际行动践行环保承诺。
“这种教育方式比单纯罚款更有意义,既达到了惩戒目的,又传播了环保理念。”临清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红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