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推行用地用林用草“一件事”联动审批
本报讯 (记者 李兆宪) 6月16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该局与市行政审批局联合推出《聊城市用地用林用草“一件事”联动审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全市涉及用地用林用草审批事项的项目实施全面联动审批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实施方案》提出了“三项统一”。统一申请材料,市级相关部门协商整合,推行通用表单和一套申请材料,县级部门积极指导项目单位准备材料,简化办事流程;统一现场踏勘,县级多部门联合现场踏勘,实行“多测合一”、成果共享互认,同步出具相关报告和意见,建立“一码管地”工作机制,确保数据准确一致,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统一公示公告,相关部门共同张贴发布公示材料,留存影像资料,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实施方案》对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推行县级一窗受理,项目材料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受理,通过山东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系统在各部门间流转审查。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汇总录入材料后推送至同级部门并联审查,完成用地组卷。实行市级一窗审核,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受理上报卷宗后,派发至各相关业务科室及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并联审查、审批。审查过程中,有关意见及时通过系统推送,实现用地用林用草信息共享、实时流转、同级审查审批。
《实施方案》的推出,是我市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效能的重要举措,统一衔接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许可制度,可为项目建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