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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盾,守护最可爱的人

——莘县人民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纪实

■ 本报通讯员 王希玉 李言辉

依法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利益,始终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莘县人民法院聚焦部队所需、官兵所盼、军属所急,用“法徽红”守护“军营绿”,用心用情用力为新时代兴军强军事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高效解纷,搭建涉军维权“快车道”

“楚法官,没想到仅用4天时间,就解决了困扰我多年的烦心事,我在部队也安心了。”今年8月7日,远在江苏某部队服役的现役军人王某在电话中向该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楚书青表示感谢。

王某申请执行的婚姻家庭纠纷案是一起涉军执行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额9万余元。申请人王某系现役军人,因与赵某离婚及财产纠葛长期未决,致使其牵扯精力过多,影响了正常的执勤任务。该院执行局了解案情后,立即开通涉军案件执行“绿色通道”,迅速研究案情,确定工作方案,并安排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专门负责案件执行。

执行法官从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出发,从思想上对赵某进行耐心劝解,积极引导赵某理性对待案件执行,最终促使被执行人赵某主动将执行案款9万余元交到法院,切实维护了军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该院出台涉军案件审理执行工作机制,成立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开通涉军维权“绿色通道”,为军人提供“一对一”便利化服务,及时有效维护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军人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

协调联动,绘制共融共建“新枫景”

“燕店法庭真正解决了问题,化解了两家人的矛盾。”随着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按印,莘县河店镇前大杨村群众纷纷为办案法官点赞。

杨某系退役军人,父母离世后,其和哥哥围绕房子、宅基地等继承问题纠纷不断。其间,村委会、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多次介入调解无果,无奈之下,杨某今年3月将哥哥告上法庭。

莘县人民法院燕店法庭法官种景凤现场组织调解,顺利帮助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解决矛盾后,双方又达成人身损害赔偿调解协议,并一次性支付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是该院积极推动多方联动化解涉军纠纷案件的一个缩影。该院积极主动融入全县双拥工作大格局,各人民法庭联合乡镇政府设立“家门口”涉军解纷调解站,努力打造涉军纠纷“疏导站”和权益维护“保障站”。

共话协作,当好军地法治“宣传员”

“根据举证原则,需要证明对方没有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及其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莘县人民武装部,该院法官赵凯为官兵们进行一对一法律咨询,帮助官兵理清依法维权思路。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为切实做好涉军普法宣传工作,该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定期开展法治宣讲、送法进军营活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典型的案例,进行专题普法授课,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

同时,每到八一建军节,该院即开展节日走访慰问驻军活动,法院干警与部队官兵共话日常训练生活情况,笑意融融间,彰显出司法机关与驻地部队共叙情谊、共话协作的深厚联结。

“为国守一方安宁者,不可使其有后顾之忧。”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斌表示,莘县法院将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审判职能,紧密贴合部队官兵所需所盼,积极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全面、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2025-08-11 ——莘县人民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纪实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74381.html 1 以法为盾,守护最可爱的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