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无职党员有岗有责

■ 沈文豪

无职党员指的是生活在农村、不担任村“两委”干部或其他村级组织职务的党员。他们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关键力量。推动无职党员定岗有责,打破无职便无责、有岗才有为的认知误区,让党员从“隐形”变“显性”,既是激活党员队伍活力的务实之举,更是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凝聚共建共治共享合力的必然要求。

无职党员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他们分布广、数量多,覆盖社区邻里、乡村田间等各类场景,熟悉群众急难愁盼与基层治理堵点,兼具天然群众优势与场景优势。但现实中,部分无职党员虽有服务热情,却因缺乏明确岗位定位和职责指引,陷入“想干事没平台、有热情没方向”的困境。而定岗有责正是破解难题的关键,通过精准匹配岗位与党员特长,明确政策宣传、矛盾调解、便民服务等具体职责,可将零散党员力量拧成“一股绳”,让党员身份在基层治理中真正“亮”起来。

定岗是基础,履责是核心,实效是关键。无职党员定岗需立足实际、贴合特点,实现人岗相适。基层党组织要摸排党员基本情况,结合治理需求科学设岗。如阳谷县开展的农村新发展党员“雏雁伴飞”三年跟踪培养计划,就是采取“定向培训、结对帮扶、设岗定责”等举措,推动农村新发展党员主动下沉田间地头解种植难题、帮困难群众办琐事,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员就在身边、服务就在眼前”,为农村发展储备后备力量。

推动定岗有责落地,还需健全配套保障机制。一方面强化教育培训,针对岗位需求开展技能、政策培训,提升党员履职能力;另一方面完善考核激励,建立“三单闭环”管理模式,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奖优惩懒。同时搭建交流平台,分享履职经验、畅通建言渠道,让党员履职有支撑、有为有激励,持续激发参与治理的内生动力。

推动无职党员定岗有责,本质是将党员先进性转化为治理实效,把党组织凝聚力转化为共建合力,让每一名无职党员有岗可守、有责可担、有为可成,为基层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家园注入源源不断的力量。

2025-12-30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81228.html 1 让无职党员有岗有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