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
冠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举多得
本报讯 (记者 朱海波 通讯员 崔占博) 12月24日,冠县国环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厂区内,一车车的垃圾被投入垃圾焚烧炉,经充分燃烧后,它们转化成清洁电能,走入市民家庭。这些垃圾来自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每日焚烧量约为520吨。
近年来,冠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2021年至2025年,县财政累计投入资金8700万元,支持县域城区及乡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累计处置垃圾94.73万吨,上网电量2.17亿kWh,实现了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走出了一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
通过持续投入,该县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升,今年该项目处理垃圾19万吨,彻底解决了垃圾围城、垃圾围村问题。“县域垃圾处置财政投入成本远低于垃圾处理成本,随着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不断进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收益也得到提升,电厂实现健康稳定运行,县域也实现了花小钱办大事的目标。”冠县财政局分管负责人申刚告诉记者。
垃圾焚烧与发电项目的实施,不仅解决了垃圾处理难题,还实现了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单位发电成本控制在0.32元/kWh,低于传统火力发电成本,年发电量可满足约3万户家庭一年用电需求,按0.65元/kWh上网电价计算,累计发电收入约1.25亿元。同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还带动200多人实现了家门口就业。
垃圾焚烧发电使城乡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五年来,减少垃圾填埋占地约91万立方米,节约了大量土地资源。同时,项目每年可处置19万吨生活垃圾,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约6.64万吨,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过程中,财政资金的投入,不仅解决了项目建设初期的资金难题,还带动了社会资本投入,形成了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