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王超:

加大即配行业交通违法行为管理

■ 本报记者 马永伟

即时配送作为城市的重要业态之一,方便了群众生活,拉动了经济消费。然而,部分即时配送行业从业人员无视交通法规,逆行、超速行驶等各类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今年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王超提交了《关于加大聊城市即时配送行业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建议》。

王超在建议中指出,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超百万辆。其中,即时配送企业骑手交通违法情况比较常见,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行驶、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是造成部分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在经济利益和生命安全两者之间,应该把人身安全放在首位,无论是骑手的生命还是路人的生命。”王超说。

为此,王超提出了三项针对性建议,一是即时配送企业从业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进行配送服务时,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5km/h;二是交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即时配送企业的管理力度,对一个星期内有三次以上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应实行派单管控,对一个月内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人数超过企业驾驶人总人数的一定比例的,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三是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应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服务的管理力度,禁止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不具有防篡改设计、未赋码溯源的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充电器。禁止销售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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