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展理财公司监管评级

据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记者 张千千 李延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3月16日对外发布的《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提出,为加强理财公司分级分类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推动理财公司加快转型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按照办法开展理财公司监管评级工作。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截至2025年末,全国32家理财公司存续理财产品规模30.7万亿元,占市场全部理财产品规模的92%。理财公司经过6年多发展,规范转型取得积极成效,已成为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完善理财公司监管制度体系,推动理财公司持续提升能力水平,有必要制定出台这一办法。

办法明确了监管评级要素与方法,设置公司治理、资管能力、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和信息科技六大评级模块,分别赋予10%、25%、25%、15%、15%和10%的分值权重,并针对性设置加分项、扣分项、级别调整因素,对理财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2026-03-18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84895.html 1 我国开展理财公司监管评级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