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假实施方案公布
全市中小学生月底迎来八天长假
本报讯 (记者 刘敏) 4月15日,记者从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该局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春秋假实施方案公布,明确自2026年起,全市全面落实春秋假制度。其中,2026年春假定于4月29日、4月30日和5月6日,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年级;2026年秋假定于11月4日—6日。其中九年级第一学期安排秋假,第二学期不安排春假。
根据方案,春秋假实施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每次3天。
2027年及以后,春假原则上安排在清明节假期前后,秋假安排在每年11月第一周,具体时间随年度中小学放假安排一并公布。
按照方案,我市将优化调整教学计划,春秋假占用教学时间,通过统筹国家规定机动课时、优化寒暑假安排予以补足,确保每学期教学总时长不变、课程任务全面完成,不占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春秋假期间不布置作业、不组织授课补习考试、不变相组织集体补课,研学活动遵循自愿原则。丰富假期资源供给,鼓励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场馆开放,引导文旅景区对未成年人减免费用。推动带薪休假衔接,引导用人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弹性休假、错峰休假制度,鼓励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在春秋假期间休假、调休、补休,方便亲子陪伴与研学出行。完善托管服务体系,统筹资源推出公益托管,社会托管服务满足不了需求的,学校参照相关要求提供兜底托管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