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度执法维权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 曹天伟) 2021年度,聊城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系统共收到各类投诉举报咨询73301件,其中投诉件53544件、举报13966件、咨询5791件,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损失741.6万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案件6184件,罚没款为4534.5万元。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了12起执法维权典型案例。

这12起执法维权典型案例,共涉及广告类、质量类、计量类、反不正当竞争类、知识产权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调解类等8大类型。如涉及质量类的,某石化加油站销售的95#车用汽油经检验后,其“法辛烷值”项目不合格。东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该加油站送达检验报告并现场检查,现场对不合格95#车用汽油(8514升)采取了查封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复检仍不合格。东阿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当事公司不合格的95#车用汽油8514升,没收其违法所得7363.3元,并处罚款139800元。

涉及知识产权类的,临清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临清市某米店销售的标识“德田牌·德田皇贡”大米,生产商:延寿县联发米业有限公司。包装袋标注的专利号:ZL200430015169.1为无权状态,是假冒专利产品。临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标注“外观专利号:ZL200430015169.1”字样的“德田牌·德田皇贡”大米,没收违法所得28467元,上缴国库。涉及食品类的,莘县市场监管局在对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鹅肝产品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鹅肝产品中不含鹅肝成分。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因最近原材料鹅肝进货价格上涨,该食品公司选择用鸡肝代替鹅肝进行生产销售。莘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当事公司原材料鸡肝20千克,没收“某鹅肝”25箱,没收非法所得2565元、罚款103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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