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像思维解心结
——东阿县人民法院柔性司法化解家事纠纷
■ 本报记者 贾新伟
本报通讯员 孙婷婷
“签调解协议那天,母女二人相拥而泣,在场工作人员也为之动容……”谈及近日办结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东阿县人民法院陈集家事法庭法官时华说。
这场纠纷,没有输赢之分,只有和解之暖。东阿县人民法院陈集家事法官运用“画像思维”剖析心结,以柔性温情调处矛盾,推动双方达成和解。
一张纸条
扎进母亲心里的一根刺
赵女士与张先生结婚9年,育有一女。因感情破裂,赵女士起诉离婚,并坚决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诉讼期间,她收拾女儿房间时,无意中看到女儿写的一张纸条——“我恨妈妈”。
短短四字,像利刃一样刺痛了赵女士的心。她做了一个令人意外的决定:放弃抚养权。
放手,并未抚平心中的委屈与不舍。案件调解阶段,赵女士数次情绪崩溃。基于多年来在婚姻中的付出,她要求男方给予经济补偿。张先生表示同意。可当调解员再次致电赵女士时,电话始终无人应答。
时华敏锐地察觉到,刻意失联的背后,藏着一个难以纾解的心结。
画像思维
从“判对错”到“读人心”
“只有真正‘看见’他们的成长经历、脾气秉性,才能找到那把打开心门的钥匙。”时华说。
时华所说的,就是东阿县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中推行的“画像思维”:采集信息、分析行为、洞察需求,为当事人画一张立体像。
在实践中,东阿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官总结出“三步画像法”:庭前“粗画像”——阅卷梳理争议焦点,电话沟通判断双方态度,委托家事调查员走访社区了解当事人;庭中“精画像”——在庭审和调解中,观察当事人的神态语气、情绪变化,区分其话语背后隐藏的真实诉求;庭后“补画像”——对矛盾积怨深的案件,委托心理评估人员,走访近亲属,召开个案会商会,案件办结后进行回访检验成效。
具体到这场纠纷,时华的第一步,就是从赵女士刻意失联的行为中“读”出异常。她拨通了电话,三次沟通后,赵女士终于敞开心扉。
原来,孩子的那句“我恨妈妈”,像一根刺扎在她心里。她提出放弃抚养权,与其说是放手,不如说是在赌气。
可当张先生真的同意了,她又开始犹豫、害怕、不舍,于是刻意失联。至于补偿,看似是经济诉求,实际上不过是想给九年婚姻找个说法。
“抚养权不是‘失去’与‘得到’的对立,而是为孩子选择最适合的成长方式。”时华耐心分析,也向张先生传递女方想法。张先生理解前妻的不舍。
经过法官循序渐进的开导,赵女士提出诉求:结婚9年,每年补偿2000元。张先生当场同意。
一个拥抱
让所有心结烟消云散
调解眼看圆满,但时华注意到,赵女士的神情中始终缺少一分释然。
时华轻声问:“是不是还有放不下的事情?”赵女士红了眼眶:“孩子到底愿不愿意跟我,我心里没底……”
时华郑重地告诉赵女士:“孩子已满八周岁,法律规定应当征询她的意愿。咱们当面问清楚,不留遗憾。”
签署协议当天,孩子来到法庭。还没等法官开口,赵女士已泪流不止。孩子见状,哭着扑进妈妈怀里。待孩子情绪稍平复,时华轻声问:“你想跟爸爸还是跟妈妈?”
“我要跟妈妈!”孩子回答。
原来,那句“我恨妈妈”只是因为妈妈平时管束严格,孩子一时赌气写下的。母女相拥而泣,在场人员无不动容。张先生当即尊重孩子意愿,同意抚养权归女方,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
张先生特意叮嘱赵女士:“以后我的电话,你要接。”一句话,让在场所有人再次红了眼眶。
三种转变
从“结案子”到“救家庭”
从赌气放手到真心和解,从“我恨妈妈”到“我要跟妈妈”,这场纠纷中,每个人都放下了执念,听到了彼此心底最真实的声音。
“画像思维”的运用,让家事法官悄悄多出了三种转变:从“裁判者”到“倾听者”,从“用法条说话”到“用人心对话”,从“结一个案子”到“救一个家庭”。
今年以来,东阿县人民法院家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3.95%。数据的背后,是法官跳出卷宗,看见具体人的司法自觉,更是“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的生动注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