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堡任职之谜
——明代临清知州金堡史实两则新考(下)
■ 祝伟康
金堡的生辰已辨明,那么关于他的另一桩史实——出任临清知州的具体时间,同样值得仔细考辨。
金堡中崇祯十三年(1640)庚辰科二甲四十名进士,后授临清知州。金堡在《再上鲁藩启》中提到,他到任临清后,“兵荒灾疫,誓不催科;居官五月,投劾而归”。所谓投劾,即自己弹劾自己,是古代辞官的一种方式,也用来指代辞官。
这是如今已知金堡资料中,为数不多的关于临清任职的自述,历来为学者所重视;又为了与王夫之《金堡列传》中记载的崇祯十五年(1642)抗言刘泽清事相合契,很多学者主张金堡出任临清知州的时间在崇祯十四年(1641)末,甚至还要更晚至崇祯十五年春。
比如,吴天任《澹归禅师年谱》认为金堡“大抵(崇祯十五年)春间出任,迄秋当已离去”。薛涓《吴天任〈澹归禅师年谱〉补正》则认为:“推测其任职临清时间,当为崇祯十四年末到崇祯十五年初的五个月。”还有很多类似的论述,不再一一列举。
但据上海图书馆所藏《崇祯十三年庚辰科进士三代履历》一卷(以下简称上图《履历》)记载,金堡“辛巳二月,授临清知州,本年解□”。辛巳,即崇祯十四年。
上图《履历》比天一阁所藏的版本,多了很多进士任职的经历,其中,明确记载于“辛巳二月”授职的共6人,分别为:李耿,授寿光知县;刘有澜,授东昌府推官;金堡,授临清知州;周亮工,授潍县知县;张可选,授章丘知县;刘大启,授嘉善知县。除刘大启任职浙江外,其余五人均任职山东。如此集中任命山东官员,可能是当时山东各府县出缺太多,所以集中铨选。
除金堡以二甲进士出身,授从五品知州。其余几人均以三甲同进士出身,授七品知县、推官。这也符合明代新科进士授官规定。
因为金堡相关史料缺乏,笔者试图用其他几人的任职时间,论证他们于崇祯十四年二月授职的记载是正确的。
刘大启,字君昌,广东新会(今江门市新会区)人。康熙《新会县志》卷十二《人物》记载他“庚辰成进士,授浙江嘉善知县。三月政成,舆人诵之。时漕事旁午,旱蝗洊虐,大启哀吁于天,是夜,厉风大作,阖邑飞蝗,朴灭殆尽”。这段记载,虽然带有一定的封建迷信色彩,但透露一个事实,刘大启到任那一年,嘉善县出现了蝗灾。查光绪《嘉善县志》卷三十四《祥眚》记载:“崇祯十四年辛巳五月初……是月大旱,斗米三钱,六月朔,飞蝗蔽天,入水为鱼。”可见,刘大启到任一定是在崇祯十四年六月之前,与上图《履历》记载的二月授职相契合。
周亮工,字元亮,河南祥符(今开封市祥符区)人,有《赖古堂集》传世。其中有诗《海上昼梦亡姬成诗八章》一共八首七律,第六首中,作者原注:“庚、辛间自相、怀入燕京,赴北海。”庚,即庚辰,崇祯十三年赴京考进士;辛,即辛巳,崇祯十四年授官到北海任职,北海是潍县的代称,因汉代曾在此设北海郡。周亮工的老师张民表,有一首《庚辰冬日送周元亮北上谒选》,可知周亮工中进士后曾回原籍,并于崇祯十三年冬赴京谒选。周亮工《读画录》卷一《陈章侯》:“辛巳余谒选,再见于都门,同金道隐、伍铁山诸君子结诗社……”谒选,是古代的一种制度,指有资格做官的人到吏部报名申请参加铨选、等待授官。明清惯例,进士是榜下即授,只要他们参加铨选,必须优先放缺,因此也被称为“老虎班”。以上几条记载,可以证明周亮工是崇祯十三年冬赴京谒选,崇祯十四年还在京城结诗社。诗社中的金道隐,正是金堡,道隐是他的字。可知金堡于崇祯十四年初也在京城谒选。
张可选,河南阌乡(今属河南省灵宝市)人。康熙《章丘县志》卷四《仕宦》记载,张可选“由进士崇祯十四年任”。
刘有澜,字漪若,北直隶南宫县(今河北省南宫县)人。黄宗羲在《姚江逸诗》中辑录孙嘉绩的九首诗,其中一首七律,即《送刘有澜司李东昌》。司李,也作司理,是明清时对推官的别称。开篇首联为“开尽野棠春事删,归家无梦泪痕斑”。既然是野棠开尽,自然是暮春之际,与二月授职、三月赴任的时间也算符合。孙嘉绩是崇祯十三年庚辰科的同考官,正是刘有澜的房师。因此,孙嘉绩在这首诗题目下还有自注,“刘,余及门士也”。老师作诗,送别弟子,内容应是可信的。
因为史料不全,李耿的任职时间暂未考证。但是刘大启等四人的任职时间与上图《履历》的记载是吻合的,笔者认为,上图《履历》的记载是准确的,也就是金堡授职临清知州时间是崇祯十四年二月,到任或晚一些,但不晚于当年三月。
此外,还有一个铁证,证明金堡授职临清知州的时间,不会晚于崇祯十四年六月。
崇祯年间有一本《新刊详注缙绅便览》,现藏于国家图书馆。该书虽未刊刻具体成书时间,石鹏《国家图书馆藏明代万历及崇祯缙绅录研究》考证,该书刊刻时间不晚于崇祯十四年秋,因为《新刊详注缙绅便览》中于崇祯十四年七、八月官员未有反映,而五、六月之前官员升迁则有所反映。《新刊详注缙绅便览》载:“临清知州金堡,卫公,浙江仁和人,庚辰。”足以证明,金堡于崇祯十四年六月前,已在临清知州任上。
再结合金堡《再上鲁藩启》所云“居官五月,投劾而归”,他授官于崇祯十四年二至三月间,离任于当年七至八月间。
金堡所作《以河工参革》一诗:“凉风引袂雨方酸,夕捧严纶灯影寒。岂是欲加元有罪,不堪再削已无官。朝廷大事图名易,天地微生救过难。闲把《南华》读《秋水》,数声惊浪拍沙滩。”
金堡虽然历仕崇祯、隆武、永历三朝,但能与河工产生关系的职务,笔者认为仅有临清知州。据《国榷》卷九十七记载:“崇祯十四年七月戊寅,临清运河涸。”因此,笔者猜测,导致金堡被参革的“河工”,极有可能就是运河干涸之后,征调民夫进行治理。金堡有仁民之心,“誓不催科”,以至于工程进展缓慢,所以被相关官员弹劾。但此时的金堡应该已有投劾之举,所以才说“不堪再削已无官”。
上图《履历》也记载,金堡于崇祯十四年二月授职,“本年解□”,据上下文推断,应为“解官”或“解任”。这也可以证明金堡到任、离任是同一年完成,与笔者上文推测是一致的。
至于王夫之《金堡列传》记载,崇祯十五年,金堡在临清抗言责刘泽清的事情,应该是王夫之记错了。
当然,以上仅为笔者一家之言,想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尚需更有力的证明资料,也恳请学界方家与读者朋友不吝赐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