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订购蛋糕遭“爽约”,可以解除合同吗?
秀秀的妈妈送秀秀的舅舅去火车站,刚关上门,刚子就瘫坐在沙发上。
秀秀安慰他:“没事,这是蛋糕店的问题,不是你的错。”
刚子生气地说:“昨天,我给蛋糕店老板交代好了,一盒甜点,一个蛋糕,11点半前准时送到。我第一次见你妈妈和舅舅,还是你的生日,我本来想好好表现一下,结果人都回去了,东西还没送到。”
正说着,门铃响了。
秀秀起身开门,刚子一看是蛋糕店老板,“嗖”地一下就站起来了。
秀秀赶紧拉住他,对蛋糕店老板说:“现在都下午1点半了,你把东西拿回去吧,我们不要了。”
蛋糕店老板愣了,说“不就晚了两个小时吗?”
刚子一听这话,着急了,“我为了中午聚餐才订的蛋糕,现在人都回去了。”
小伙子还想说什么,秀秀“嘭”一声把门关上了。
一会儿,秀秀的妈妈回来了,刚子赶紧道歉:“阿姨,今天这事都怪我。”
秀秀妈刚要说话,门铃又响了。
秀秀打开门一看,还是蛋糕店老板。刚子气不打一处来:“你怎么还没走?蛋糕我不要了。”
小伙子看看刚子和秀秀,再看看秀秀的妈妈,猜了个大概。他很抱歉地说:“昨天您订蛋糕时,说必须在11点半前送到。但今天订单太多了,就迟到了,都怪我。您看,这样行不行?为了表达歉意,二位结婚时,我免费送给您一个蛋糕。”
刚子的愤怒变成一口气,呼出来,“这还差不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点评
为节日订立的合同,卖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方能否直接解除合同?民法典规定,能。
正常来说,合同一旦生效,便有了实质约束力,债权人不能因为轻微的迟延履行而直接解除合同。但对于非常注重时间节点的合同,比如过生日的蛋糕等,迟延履行情形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货款并请求违约损害赔偿。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