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要注意这些事项
□ 赵永丽
一、什么情况下暂不能献血
1.半月内拔牙或做其他小手术者。
2.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个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曾患某些传染病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鲁氏菌病愈未满两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一年内输注全血者。
6.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者。
7.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8.接种基因重组疫苗与接种灭活疫苗后暂缓献血48小时。
二、献血前准备
1.献血前带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警)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驾驶证等。
2.献血前几天应该以素食为主,避免饮酒、避免进食油腻食物及蛋白质过高的食物,这是为了确保血液质量,避免血液中出现过敏物质。
3.适当补充水分,保证血液不太黏稠。
4.献血前心情不要紧张,保持轻松愉快。
5.献血前晚保证充足的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
三、献血后须知
1.献血后稍事休息,不要着急起身,并用三个手指按压针眼处10分钟,切忌搓揉,休息10—15分钟方可离去。
2.保持针眼处干燥、清洁,贴在针眼处的止血贴至少保持4小时;洗澡以淋浴为好。
3.献血后24小时内尽量不要做剧烈运动、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作业,避免外伤。
4.献血后宜多饮水,勿暴饮暴食及酗酒,保证充足睡眠、良好休息。
5.如手臂针眼处有少量皮下瘀血,请进行适当冷敷,并可在献血24小时后进行热敷,以促进吸收,瘀血一般在7—10天内会消散。
6.血站工作人员会在您献血后1一2周内,通过短信息或信件方式告知您本次献血的检验结果,您也可拨打献血热线查询。
7.如果您献血并非自愿或认为自己已献出的血液不安全,请尽快告诉我们或拨打献血热线。
8.献全血的法定间隔时间为6个月,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每年不多于24次;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作者单位:聊城市中心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