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
□ 张英东
近日,网传“河南周口某地田间药材遭人哄抢,种植园主坐地痛哭”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农业农村局发布情况通报称:附近村民误认为种植户第二遍已收割完毕,遂进地捡拾药材(药材二次收割完成后,种植户允许村民到田间捡拾遗留药材已是多年来的习惯),种植户劝阻无果后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劝导群众离开。
从这篇通报中,我们不难看出基层治理的矛盾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村民在哄抢药材时,凭的是“思维惯性”,似乎是“有理”可循的。种植户上来劝阻,说明这种“惯性”被打破,以往“有理”的行为,现在没理了。也许有村民抱着法不责众的错误思想,不听劝阻,种植户无奈只能报警。而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也只能以执法人员的身份,将群众劝离。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依靠法治思维。村民之所以哄抢种植户的药材,是因为头脑中缺少法治这根弦,没有意识到这种不尊重他人产权和劳动成果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德,更触犯了法律。这就需要党员干部群众一起加强学习,自觉学法律、用法律,学会用法治思维办事。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在行动上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
法治教育,是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智慧普法、精准普法,增强各群体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让法治成为全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要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中的生动实例,让公民懂得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道理,真正将法治精神深植于内心,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法者,治之端也。只有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人们由衷地信仰法治,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基层治理能力才能真正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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