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
购新能源车最高可获6000元消费券
本报讯 (记者 薛蓓蓓) 我市出台措施拉动汽车市场回暖,6月30日前在市内购置新能源车并上牌最高可领6000元消费券,报废旧车并购置新能源车最高每辆补贴可达7000元。
记者从《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中了解到,我市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对在市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报废旧车并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个人消费者,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该政策从5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6月30日。我市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提高汽车消费券发放金额,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按一定比例配资让利,提高消费券“乘数效应”。我市将加强汽车消费政策宣传,举办汽车展销、汽车下乡等活动,扩大汽车市场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