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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东昌市监处催告〔2022〕Z05-25号

聊城市方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1年11月24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东昌市监处字〔2021〕430号),因你单位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昌市监处催告〔2022〕Z05-25号),内容是:1.没收违法所得:9476元。2.罚款69000元。3.因到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69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昌市监处催告〔2022〕Z05-25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付鹏、陈关峰

联系电话:0635-8221028

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关街3号

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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