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厅〔2020〕21号)以及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发〔2020〕9号)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现将全市《尾矿库包保责任清单》公告如上图(见附表)。
聊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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