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位于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锦园路北,京通路东,原澳威斯特啤酒厂、鑫利源啤酒厂院内财物经人民法院执行后,现剩余部分建筑物和设备。(法律文书: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聊执字第149-6号执行裁定书、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15执恢63-1号执行裁定书)对于该剩余的建筑物和设备现有自然人袁兰英(身份证号:3725011975****5549)主张该权属归其所有。

若有对以上经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后的剩余建筑物及设备的权属持有异议或主张权利的,请于2022年7月31日前,至东昌东路顺德大厦三楼提交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0635-8511769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处

2022年6月30日

2022-06-30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14401.html 1 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