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聊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本报讯 (记者 梁丽姣) 8月4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军介绍了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相关情况。

张军介绍,目前,我市已印发《聊城市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聊政发〔2022〕7号),公布了《聊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共梳理明确了我市区域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394项,涉及36个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其中包括市气象局、聊城海关、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等9个垂直管理部门(单位),逐项明确了市县两级实施权限、实施机关和设定实施依据。

在394项行政许可事项中,仅市级部门实施的120项,仅县级实施的69项,仅乡镇级实施的2项,县乡两级有实施权限的2项,其余201项市县两级均有实施权限。在394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受理的24项,涉及初审的10项,委托实施的81项。同时,《清单》明确市级实行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144项,要求县级实行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139项。

我市将持续深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8月底前,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0月底前,组织市级主管部门根据市级清单,积极对接省直主管部门,对清单内事项逐项明确子项、办理项等实施要素,编制公布全市统一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11月底前,要求市县两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会同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

2022-08-05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16422.html 1 我市公布《聊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