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人民法院裁定全省首例环境保护禁止令案件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希玉 葛儒) 8月5日,临清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一起环境保护禁止令案件。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于今年1月1日施行后全省首例环境保护禁止令案件。
马某某从事林木采伐销售生产活动,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林木76棵,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对此,申请人向法院申请环境保护禁止令,责令马某某立即停止滥伐林木的行为。收到申请后,临清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经审查认为,案涉土地上尚余部分树木,若不禁止被申请人滥伐林木的行为,生态环境将受到不利影响。据此,该院遂依法作出裁定,支持申请人的环境保护禁止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