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秀兴同志辞去聊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8月3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2年8月30日表决通过,决定:

接受陈秀兴同志辞去聊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2022-08-31 2022年8月3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17762.html 1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秀兴同志辞去聊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