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 贾富彬
科学理论引领伟大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政治机关,更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真理力量和实践品格,从中探寻、践行加强法律监督的思路、方法和路径,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党旗红”做底色,强化理论武装,把牢前进方向。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全市检察机关始终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十九届历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党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不断丰富理论研讨、主题党日等载体,以最深融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获评“市直模范机关建设标兵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坚持用“检察蓝”固本色,站稳人民立场,用心司法为民。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把法律要求的公平正义、检察机关追求的公平正义转化为人民群众认可的公平正义。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检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等,守好群众“钱袋子”,当好群众“护薪人”。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检察为民业务,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模式被最高检高度认可。立足检察职责,用情实践“我为群众办实事”,《农家院里开听证》等7件事例被评为省市政法为民办实事优秀成果。积极赋能普法宣传,“克克聊民法”普法品牌获评全省十佳检察文化品牌。
坚持为“水城美”添亮色,聚焦能动履职,倾力服务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对标对表大局,连续出台检察工作服务聊城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平安聊城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创新融合发展,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信仰;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知识产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新闻发布会;以“我管”促“都管”,结合办案制发强化金融监管、治理网络空间等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聘任“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打造服务乡村振兴“聊检样本”,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聊城检察机关将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六个新聊城”目标任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更优更实的检察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系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