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群众心里的‘疙瘩’”
■ 本报通讯员 郭雅
本报记者 张英东
“我们的地理位置特殊,跨省群众纠纷时有发生。及时处理这些纠纷,化解群众心里的‘疙瘩’,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9月21日,在冠县斜店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乡司法所所长王正伟向记者说。
王正伟向记者讲述了一起调解跨省群众纠纷的经过。事情源于一场普通的轻微交通意外事故。今年8月的一天,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营镇乡的王猛(化名)驾驶汽车在106国道上由南向北正常行驶时,与骑电动车由东向西骑行的斜店乡村民班莉(化名)在班庄村丁字路口发生剐蹭。王猛的汽车有轻微划痕,班莉身体受到轻微伤,电动车也有部分损坏。双方争执不下,于是申请斜店乡三省四县跨区域联调办公室出面调解。
收到申请人的调解申请后,王正伟和乡矛调中心工作人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法律服务志愿者一同来到现场进行勘察。原来,由于事发地点路边杂草很高,班莉在路上骑行时没有注意到路上来车,等看到后再刹车已经来不及,就撞到了王猛的汽车上。幸好王猛的车速比较慢,没有造成严重的伤害和损失。调解人员一致认为,106国道是机动车道,班莉应负主要责任。
现场,双方当事人在现场情绪都比较激动。王猛认为,班莉骑着电动车突然冲出,不仅吓了自己一跳,还造成了汽车剐蹭;班莉则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是电动车,对方是汽车,自己还摔倒受了伤,属于受害方,理应由机动车负全责,对方赔偿医疗费和修车费。
见此情况,调解人员立即采用情绪安抚和“背靠背”调解法,对当事人双方分别进行调解:通过向班莉普及交通法相关规定,让其认识到自己负主要责任;同时向王猛说明,对方由于被杂草挡住了视线才会冲出辅道,希望王某能够进行和解。
经过工作人员的一番普法和调解,班莉主动向王猛道歉,王猛则主动要求自己修车。双方在乡矛调中心签订协议,握手言和。“有些事情虽小,但只要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就能赢得群众的认可和信赖。”王正伟说。
事后,为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斜店乡举一反三,组织工作人员在两省交界处每个丁字路口悬挂“丁字路口请慢行,注意来往车辆”的横幅,并把遮挡视线的杂草清理干净。
冠县斜店乡与河北邯郸大名县红庙乡、营镇乡紧临相望,社情复杂,交通事故纠纷、婚姻纠纷、借款、拖欠民工工资纠纷时有发生。“跨省域案件调解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普法、通民情的过程。”斜店乡党委书记王运龙表示,斜店乡始终以解决问题为抓手,细心、耐心、妥善地去协调每一起矛盾纠纷,努力将省际边界上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