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强化城市基层党建经费保障
本报讯 (记者 胡欣 通讯员 侯焱) 所有社区工作经费达到每个社区6万元规定标准,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达到每个社区20万元规定标准,其中中心城区(东昌府区)达到每个社区30万元规定标准……我市财政部门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细落实城市基层党建有关政策,支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有效保障了社区组织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义。市财政局认真履职,在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主动与组织部门对接政策规定,及时掌握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进展、新情况,适时调整优化经费安排,不断加大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支持力度。全市共有城市社区235个,今年市县两级财政共安排城市基层党建专项经费19098.58万元,全力支持城市社区基层党建和为民服务工作,确保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延伸到城市最基层、各方面。同时加强规范管理,按照“资金设到哪里、制度就建到哪里、监控就到达哪里”的原则,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完善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从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等环节入手,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