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式现代化民主观 的理论逻辑
■ 李 超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世界观、价值观、历史观、文明观、民主观、生态观等及其伟大实践,是对世界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中国式现代化的民主观既不是凭空臆想,也不是从天而降,而是在党的领导下,秉承民主本义,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扬弃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继承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基础上,立足我国国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实现人民利益而逐渐探索形成的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核心的一系列重大理念,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
回顾人类政治史,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民主政治实践其实都是在回答:谁是国家主人、谁来掌握权力、国家如何有效,亦即现代国家的主体性、合法性、有效性,诠释着民主的价值性命题、解释性命题和实践性命题。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是重要的核心思想。民本思想始于《尚书》倡导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孕育于孔子的“仁”学,确立于孟子的“民贵君轻”说,而董仲舒“独尊儒术”的政治实践,使其成为此后两千年儒家宗奉不渝的信念和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基础。民本思想的真正出发点,首先是作为“全体”的人民,虽然囿于客观环境,此处的全体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所有人民,但其所彰显的人民主体理念,映照着传统政治实践对民主价值性命题的回答。
1939年二战的爆发,不仅改变了世界政治秩序,也深刻影响了民主理论的发展。魏玛共和国的大众参与演变成极权政权,民主理论家认为政治冷漠者的政治参与,如果短时间内迅速增加,将会危及民主制度的稳定。精英民主论逐渐成为主流的民主理论,此后米尔斯·波谱、乔·萨托利、亨廷顿等政治学家进一步阐述了竞争性选举的民主定义。他们抛开了民主的理想,单纯描述民主的方法,将民主解释为本质上是一种少数人的统治,实质上构建了经济权力转化为政治权力的最佳途径和合法外衣,资产阶级以“合法”的程序形式窃取了人民的主体地位,这也是资本主义国家无法很好回答实践性命题的根源所在。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民主是什么呢?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否则它就不能存在。因此全部问题就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义。”在《共产党宣言》中进一步强调“首先无产阶级将建立民主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马克思主义对民主的认识是深刻和全面的,特别是“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这一论断,科学地揭示了在阶级社会中,民主与国家之间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从而揭示了作为国家形态的民主的阶级实质,进而为实现民主的价值性命题和解释性命题内在一致提供了路径。
中国式现代化民主观根植于中国大地,汲取着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明成果,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特别是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真正实现了民主价值性命题、解释性命题和实践性命题的内在统一,有效克服了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弊端,是我们党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结晶,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形态。
〔作者单位:中共聊城市委党校,本文系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